互联网骨干网(Internet Backbone Provider,IBP),主要指高级互联网业务提供商(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, ISP),即在全国范围内拥有骨干网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,包括先进级骨干网(Tier1 ISP)和第二级骨干网(Tier2 ISP)。
这些骨干网是国家批准的可以直接和国外连接的互联网。其他有接入功能的ISP想连到国外都得通过骨干网。“骨干网”通常是用于描述大型网络结构时经常使用的词语。骨干网一般都是广域网:作用范围几十到几千公里。
因特网实际上是相互连接在一起形成网状的许多骨干网。“骨干网”一词源自NSFNET,这是一种用于早期研究的网络,该网络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出资兴建。它创建了至今仍在使用的分层结构模型。这种模型中,本地服务提供商连接到区域服务,而后者又依次连接到全国或全球的服务提供商。目前,已有许多骨干网相互连接在一起,这就使得任何两台主机之间都可通信。此外,许多区域性的网络避开了骨干网而直接彼此相连。
因特网的网络由大量独立的服务提供商(比如MCI Worldcom、Sprint、Earthlink、Cable and Wireless等)管理。其中包括NSP(网络服务提供商)、ISP(因特网服务提供商)和交换点。NSP构建全国或全球性的网络并向区域性的NSP出售带宽。区域性的NSP接着向本地ISP转售带宽。而本地ISP则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方面的销售与管理。
国际通用互联方式相互联接和交换信息的方式,称为互联网网间互联方式。按照互联双方交换信息的方式不同,互联网网间互联方式可分为两种:一是对等互联(Peering),二是不对称互联(Transit)。
互联双方支付费用的规则或方法,称为网间互联结算模式。互联网网间互联结算模式大致有两种:一是免费结算模式,即“呼叫者保留全部收入”(SenderKeepsAll,SKA)或“开票但不收费”(Bill and Keep) ;二是付费结算模式(Settlement)。
互联网上大部分流量都在用户和网站之间传输。大体来说,从用户到网站的流量相对很小(即要求网站传输内容的请求),而从网站到用户的流量却很大(网站提供的内容)。这就意味着,在很多情况下流量交换的发起者只用了总流量的很小部分,而网站只是提供服务却是大部分流量的来源。互联网运营商并不能提供一个统一的信息服务,网络传递信息的基本单位是所谓的分组(packet),运营商从其所传送的分组中并不能有效分辨谁是受益方,因此无法确定所传送数据的价值,也就不能满足采用传统电信网结算体系的先决条件。另外,互联网上的大部分应用都是不对称的。例如,一个简单的文件传输请求可能在反方向上产生大量的通信量。这种不对称的通信方式也为网间结算带来了困难。再有,与电话服务不同,互联网的路由是动态的,传输路径可能经由不同的网络,网络本身在分组到达之前,并不知道有这个通信需求,因此计费也就无从着手,因此互联网并不适合采用传统的电信网结算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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